今年以来,新邵县委组织部以党员作风建设整顿为抓手,在全县探索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截至目前,该县共处置不合格党员5人,其中劝退、除名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3人。通过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进一步畅通了不合格党员“出口”,纯洁了党员队伍,构建起定期评议、及时确认、妥善处置的不合格党员处置规范化工作机制。
调查摸底,科学定标。新邵县委组织部专门组成调研小组,分赴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对我县党员党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调研。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摸清了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的基础上,县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不合格党员的12种表现,为基层党(工)委评定不合格党员提供了“标尺”,使不合格党员的认定由“虚”变“实”,增强了可操作性。
开展试点,完善程序。为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和具体流程,该县有针对性地在每个乡镇选择一个具备典型特质的村党(总)支部开展试点,县委组织部联系陈家坊镇具体指导试点工作。根据试点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方案,改进工作方式。在此基础上,按照有利于具体操作、有利于扩大民主、有利于激励党员积极性的原则出发,将评定不合格党员的程序确定为“群众评议、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初步认定、调查取证、结果反馈、公示和报乡镇党委审批”七个步骤,确保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置恰当。
依据政策,稳妥处置。立足“坚持标准,立足教育,慎重处置,强化管理”的原则,参照《党章》制定了工作细则,严格把握不合格党员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做到区分情况,妥善处置。在操作上,坚持“四个区别开来”,即把思想落伍、认识模糊同反对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政策区别开来;把由于党组织原因造成党员不能履行党员义务,同党员本人不愿意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把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有限造成的工作失误同本人思想品行不好,以权谋私,损害人民利益区别开来;把因有实际困难一时无力完成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能参加党的活动,同革命意志衰退,不发挥党员作用区别开来。做到深入分析,全面掌握预处置对象情况,确保定性准确、处置稳妥。
开展帮扶,标本兼治。在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同时,我们也坚持“处罚与教育并重”,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抓好被处置党员的帮助教育。对要求限期改正、延长预备期的党员,建立帮扶教育和定期回访制度,由党(工)委选派一名党员骨干开展“一对一”帮扶,有针对性地落实帮扶措施。限制改正期或延长预备期满后,支部大会根据该党员现实表现情况投票决定是否结束处置,并上报党(工)委审核。对劝退、除名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党(工)委定期派人开展回访,消除他们的埋怨情绪,发挥其应有作用。对经处置教育后认识到错误,本人要求重新入党且符合党员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重新发展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