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组织关爱,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党员的认同感、光荣感、归属感,新邵制定和下发了《新邵县党内关怀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成立了专门的党内关怀基金,构建党内帮扶长效机制,加大了党内关爱帮扶力度。
凝聚一份真情,拓宽筹集渠道。该县采取“财政支持、党费划拨、党员捐款、社会捐助”的办法筹集党内关怀资金。县财政每年拨付一定的资金注入县党内关怀资金;每年从县级党组织管理的党费中,按不低于上交后余额的15%注入县党内关怀资金;每2年或3年,在“七一”前后开展一次“党员献爱心”捐款活动。党员捐款以支部为单位,鼓励党员自愿多捐,逐级汇总,统一存入县党内关怀资金账户;多渠道公布资金账号信息,接收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自愿捐助等。今年来,新邵县委组织部通过各种渠道共筹集党内关怀资金50余万元。
温暖一方党员,明确帮扶形式。管理办法规定党内关怀资金只能用于帮扶救助县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党组织关系在新邵的省市属各单位、县本级直管的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党组织中的困难党员;用于帮扶救助各镇乡辖区内各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居委会)等党组织中的困难党员。对家庭或个人因重大事故、重大灾害、重大疾病和严重残疾等原因致贫的,实施一次性临时救助;对生活困难党员,在每年“七一”和春节前夕,采取发放慰问金等形式予以慰问;对党龄在50年以上,年龄在85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来源的党员可发放固定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