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邵县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群众工作站为平台,结合新邵实际,进一步深化群众工作,探索推行了“三集中三服务”群众工作法,推动干部自觉抵制“四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1、推行“三个集中”。“三集中”就是每周四,由驻村干部牵头组织县乡群众工作队员和村固补干部到各村群众工作站集中办公;每周一,乡镇和县直机关开展集中办公,乡镇由党委书记牵头组织,乡镇机关干部和乡(镇)属部门干部参加,县直机关由行政“一把手”牵头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参加;每季度,由县联点领导牵头组织,县直机关涉农部门干部轮流到各乡镇集中办公1天。
2、提供“三项服务”。“三服务”就是各集中办公队伍为基层干部和群众提供便民办事、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服务。村集中办公处理不了的矛盾纠纷和代办事项,交由乡镇集中办公处置,乡镇集中办公处置不了的矛盾纠纷,交由流动调解庭和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处置,乡镇集中办公处置不了的代办事项,由县联点领导带领县直涉农部门办公队伍集中办公解决。
3、严格考核奖惩。为确保集中办公落到实处,向社会公开承诺:如果在乡镇和县直机关集中办公日,群众找不到相关工作人员,可以得到20元的误工补偿;在村集中办公日,可以得到10元的误工补偿。以上费用均由当日缺席的干部承担。同时,将集中办公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各镇乡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一季一评比,一季一通报”的方式督促工作落实,并将集中办公工作成效作为干部提拔重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新邵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