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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四四三”做法开创干部监督工作新局面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7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今年以来,新邵县坚持按照“四四三”工作做法,把干部监督工作置于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的全过程,着力增强干部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开创了干部监督工作新局面。

    完善“四个机制”,干部监督管理多元化。完善组织监督管理机制。以领导干部预警教育制度为抓手,有针对性地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对那些群众反映较大的干部进行重点谈话诫免,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机制。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党内民主生活,坚持会前过堂、会中参与、会后督查。完善群众参与机制。严格选拔领导干部的民主推荐制度、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制度。同时与推进党务公开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完善横向联动机制。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加强对干部的全面监督;与宣传部门联合,加强新闻单位对党政领导干部的舆论监督和网上舆情监督;与人大、审计等部门联合,支持人大对政府组成部门的述职、评议工作,强化审计部门对党政领导干部遵守财政纪律的监督。

    建立“三项制度”,干部监督组织规范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组织部门牵头,每季度与纪检、监察、检察、财政、审计等执纪执法部门联系一次,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综合分析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剖分析案例,研究相关对策,制定防范措施。建立干部监督工作人员培训学习制度。定期组织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学习培训会议,提高监督业务理论素养。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办法,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到先进地区或部门进行考察学习,开阔眼界,拓宽思路,提高业务操作水平和工作创新能力。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度。根据管人和管事相结合的原则,明确一级对一级的监督责任,使上级及时了解下级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实现“三个转变”,干部监督水平科学化。监督方式从封闭式向开放式转变。监督的途径由组织监督向执纪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不断拓展。监督形式由相对单一的监督,向考察预告、专项调查、谈话诫勉、来信回复等多形式监督转化,对干部进行立体开放式考察。监督程序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变。从加强党性锻炼和自身修养入手,开展思想监督;从引导领导干部正确运用手中权力入手,实施权力制约;从遏制贪污受贿、以权谋私行为等方面入手,强化组织监督。监督渠道由单一型监督向复合型监督转变。采取自我监督与组织监督并重,司法监督与舆论监督并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并举等措施,逐步实行干部监督工作系统化、科学化,切实改进传统的单纯依赖纪律监督和组织监督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