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组通〔2013〕26号
关于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的
各镇乡党委:
为切实抓好全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确保活动场所建设的工程质量,经研究,拟定于6月17日—18日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对全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内容
(一)验收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情况。对2011年前拔款未完全到位的省财政补助项目村和2012年完全未拔款的县财政补助项目村活动场所进行验收,包括选址布局、规划设计、内部结构、建筑面积、建设标准、施工质量等,重点看建筑质量、建筑面积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和资金筹措使用情况。
(二)抽查部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使用情况。看是否改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使用性质、是否充分发挥活动场所的作用、是否严格落实管理制度。
二、检查验收方法
检查验收主要采取听汇报、实地查看、查阅相关档案资料、与部分党员或村民座谈等方式进行。
三、有关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