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党委:
根据《新邵县村党支部第一书记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聘期为一年,2012年选派的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聘期现已到期。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着力夯实党的基层基础,结合新一轮建设扶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分类定级工作实际,县委组织部决定在2013年继续选派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对建设扶贫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应从工作队员中择优选派党员干部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对今年分类定级中被评定为“一般”、“较差”的村,应从镇乡党委中选派党员中层骨干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县直机关选派了“第一书记”的村,乡镇不再重复选派。县直机关和镇乡党委选派的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名单,经县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后,由乡镇党委统一发文任命。镇乡党委应于7月8日前将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拟定人员名单上报县委组织部审核(联系人:李振华,邮箱:xszzbpxh@163.com,联系电话:3608700)。
中共新邵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