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组通〔2013〕35号
关于下发《新邵县群众工作示范站
力量安排》的通知
各镇乡党委、镇乡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群众工作站建设,推进我县群众工作的深入开展,县委决定对全县75个群众工作示范站继续选派县直机关干部和乡镇驻村干部共驻共建。现将《新邵县群众工作示范站力量安排》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迅速组织人员力量下村,按要求开展群众工作,特别是乡镇党委要对所有工作队员(含选派到本乡镇的县直机关工作队员)进行业务培训,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队员从本月起在每个集中工作日到岗到位,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县群工办适时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中共新邵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