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镇乡要对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督促在建的村加快施工进度,争取在11月25日之前完成。主体已完工的村要抓紧装修,尽快投入使用。请对主体已完工或已投入使用的村活动场所名单(包括自筹改建的村)于11月25日前报县委基层党建办(填报时请注明建设进度,分主体已完工和已投入使用两种情况)。
2、县委组织部将于11月底前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情况进行验收,这次验收后今年不再组织验收。
3、对已纳入上级财政补助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已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的经验收合格后拨付全额补助资金,已主体完工但未投入使用的拨付一半补助资金。
中共新邵县委组织部
201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