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远发〔2012〕3号
各乡镇党委、各电信支局:
为促进我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规范农村远程教育终端站点的网络使用,提升电信对农村远教网络的服务质量,经县委组织部和县电信公司协商决定,对全县所有农村远程教育站点实行统一上网和统一优惠资费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1、有线宽带费用:各地已开户和新开户的远程教育站点有线宽带2M优惠资费标准为480元/年,4M优惠资费标准为540元/年。
2、无线3G宽带费用:有线宽带未覆盖到位的偏远行政村采取无线3G宽带补充,优惠资费标准为700元/年,限本村范围内使用,不限时长,每月流量不超过20G,不包含无线3G网卡费用。
3、付款方式:由各乡镇党委每年度末将下年度各站点宽带上网费用收齐后,交县委远教办与电信公司统一结算。县委远教办与县电信公司办理相关业务手续后,县电信公司应组织各电信支局3天内为站点开通宽带业务。
4、全县农村远教站点统一上网从2013年2月1日开始实行。2012年已装宽带的站点应交费用为:补交站点宽带到期月份至下年度2月份的费用(如:某站点2012年8月交费为2M宽带480元/年,则需补交至2013年2月之6个月费用为240元)。
二、资费范围及工作要求:
1、本资费范围只限新邵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站点,严禁其它非远程教育用户终端借机入网扰乱国家资费政策。
2、在县电信公司宽带能覆盖到的地方(有线宽带和无线3G宽带),各远教终端站点都必须接入互联网,上网费用从村级活动经费中支出。
3、各站点所接入互联网终端后不得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如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县电信公司有权中止向该站点提供服务。
4、远教站点出现宽带故障后,由各乡镇党委向县委远教办报告,县委远教办统一向县电信公司报修。自接到站点故障申报之日起,县电信公司应及时组织各电信支局,派出技术人员提供维修服务,一般故障72小时内修复,7个工作日未消除故障,按每个站点50元的标准扣除宽带费用;1个月内未消除故障,按每个站点100元的标准扣除宽带费用,并延长该站点一个月宽带时间;2个月内仍未消除故障的,退还该站点余下宽带费用并扣除100元。县委远教办所扣宽带费用将全部返还到各远教站点。
5、各乡镇党委应于2013年1月10日前将远教站点宽带上网费用统计表(见附件)连同宽带费用交县委远教办。各电信支局应组织力量于2013年1月20日前完成新装宽带安装调试工作。
附:新邵县2012年农村远教站点宽带上网费用统计表
中共新邵县委远教办
中国电信新邵分公司
201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