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运用“党员e信通”平台开展党员教育的通知》(湘组〔2013〕81号)和中共邵阳市委远教办《关于举办党员教育学用工作和学用平台信息报送竞赛活动的通知》(邵远办发〔2015〕2号)的要求,为促进全县远程教育和文化共享站点的学用活动开展,进一步推动党员教育信息化建设,经研究,县委组织部拟与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中国电信新邵分公司共同举办全县党员教育和文化共享学用工作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此次竞赛活动,让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进一步了解红星视频网站和邵阳“党员e信通”手机平台的功能,了解农村广播“村村响”工程和农家书屋等农村文化阵地的重大意义,掌握平台运用的方法,推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广泛开展政策理论和知识技能的学习,不断扩大党员教育覆盖面,强化广大党员队伍的党员意识,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二、竞赛规则
党员教育和文化共享学用工作竞赛活动由县直机关各单位和各乡镇党委组织远程教育和文化共享站点、站点操作员和党员干部群众个人参加。竞赛的主要考核指标是站点学习时长和“党员e信通”手机平台参学人数。其中对于在红星视频上开展的学用工作,远教站点所属党员干部群众通过使用站点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红星视频网站参与的学习,其学习时长统计在该站点的学习总时长内。对于使用“党员e信通” 手机平台的党员干部群众,填写准确注册信息后,纳入所在乡镇、村(社区)远教站点学用工作范畴,其在“党员e信通” 手机平台上的学习时长统计在该站点的学习总时长内。活动拟评选党员教育和文化共享学用优胜乡镇6个、学用明星站点15个,“党员e信通”学用先进个人15名。具体评价指标和奖项设置如下:
1、党员教育和文化共享学用优胜乡镇:以各乡镇开展红星视频学用工作的平均时长(学习总时长/站点总数)和 “党员e信通”手机平台用户总数及学习总时长为依据进行评选。其它必要条件是:截至2015年底,远程教育和文化共享终端站点设备更新升级超过30%以上,站点正常运行和使用率不低于80%,“党员e信通”参学人数不低于150人,已开通“党员e信通”手机平台的正常使用和参学率不低于90%,已安装农村广播“村村响”工程设备的正常使用率不低于90%,农家书屋的正常使用率不低于90%。竞赛活动设置党员教育和文化共享学用工作优胜乡镇一等奖1个,奖励现金3000元;二等奖2个,各奖励现金2000元;三等奖3个,各奖励现金1000元。
2、党员教育和文化共享学用明星站点:以站点在红星视频网站上开展学用工作的积分为主要依据,结合服务群众、群众知晓率和满意率等指标,其他必要条件是:站点场地规范整洁,设备运行正常,网络畅通,操作员操作熟练,农家书屋运转正常,有“村村响”设备的村设备使用正常,已注册开通“党员e信通”平台的用户全部正常使用并经常登陆平台进行学习。竞赛活动评选党员教育和文化共享学用明星站点15个,各奖励价值3000元文化共享设备一套。
3、“党员e信通”学用先进个人:以注册开通“党员e信通”平台(含乡镇和县直机关)的党员干部和群众个人用户在线时长为主要依据,结合组织发动本单位党员群众使用“党员e信通”平台参与党员教育学习的情况进行评选。竞赛活动设置“党员e信通”学用先进个人15名,各奖励现金1000元。
三、时间安排
党员教育和文化共享学用工作竞赛活动时间从发文之日起,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各县直机关和乡镇党委要充分发动党员干部和群众利用红星视频网站和邵阳“党员e信通”手机平台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学用工作。县委远教办将通过新邵党建网站和新邵党建短信平台定期通报竞赛排名情况。2016年元月,由县委组织部和县文广新局、中国电信新邵分公司联合组织评审,并对党员教育和文化共享学用工作竞赛活动中的优胜单位、明星站点和学用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竞赛活动的组织宣传和发动工作。各乡镇党委要积极与当地电信部门协调,保障站点网络畅通,规范发展“党员e信通”手机平台,认真做好各村广播“村村响”工程的安装、维护和使用培训工作,充分使用和规范管理好农家书屋丰富的文化信息资源。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包括大学生“村官”和新进大学生公务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农村种养大户、科技示范户、创业就业能手的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党员教育和文化共享学用工作,有力推动党员教育学用平台信息化、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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