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组通〔2013〕23号
关于认真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党委、县直机关单位各党(工)委: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2周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总结我县近年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经验,激发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意识,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经研究决定,今年“七·一”前夕召开“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二周年暨‘七·一’表彰大会”,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就做好表彰对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表彰对象推荐名额
全县拟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35个,其中先进党(工)委8个、先进村(社区、企业)党组织18个、先进机关党组织9个;表彰优秀共产党员80名;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30名(各镇乡党委和县直机关单位各党(工)委的具体推荐名额附后)。
二、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和重点
这次表彰的对象应当是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中创造优秀业绩、作出突出贡献、得到党员群众公认的先进模范。重点是近年来特别是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出色地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领导班子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员队伍好,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能够较好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工作业绩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群众反映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